( 汽車 10 年以上,機車 7 年以上才可申請獎勵金 )
-汽車 1000 元
-機車 300 元
1. 環保署電子聯單需告知之資料
電話或傳真告知:車主姓名、身分證號碼、車牌號碼、電話、
汽車停放地址、引擎號碼(有較佳)等,即可拖吊
2. 獎勵金申請:
電子聯單反面需浮貼以下影本寄至環保署(附專用信封)
(1) 個人:汽機車異動登記書 ( 報廢或繳銷 )+ 身分證
(2) 公司:汽機車異動登記書 ( 報廢或繳銷 )+ 營利事業登記證 + 公司大小章或發票章 |
回收地點:基隆 台北 桃園,車輛拖吊免費。 ● 提供免費拖吊服務,歡迎來電洽詢 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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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四聯式的回收管制聯單之 第一、二聯 供車主申請獎勵金用 , 將所需文件黏貼於第二聯 , 並簽名或蓋章 |
2. 所需文件
車主 身分證影本 及監理單位核發之 報廢 / 繳銷異動登記書影本 |
3. 寄出申請
由本公司提供的專屬信封,已 掛號 方式寄出 |
4. 核發獎勵金
約 30 個工作天便可收到獎勵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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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個人車主(私人車):
1. 車主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﹝正反面分開影印同一面 ,免費幫車主代辦環保署獎勵用﹞
2. 報廢單或繳銷單影本一份(無者需附上 行照 正面影本一份)。
3. 欠稅車需附上:行車執照影本一份,車籍來源資料一份 or 稅單影本(無者不勉強提供)。
◎ 車籍來源資料:除了「行車執照」必須提供,行照遺失或找不到者請提供保險單﹝證﹞、出廠證明
or 領牌登記書﹝只須附上影本即可﹞。
◎車輛失竊尋獲:先前報案而尋獲者,請提供謦局開立〝尋獲證明單〞影本一份。
二、公司車(公司行號): 車輛登記為 公民營事業機構、政府機關、法人機構者 。
1. 營利事業登記證『法人登記書』影本一份(請於公司名稱下蓋上大小章)。
2. 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2. 報廢單或繳銷單影本一份(車牌未報廢者,需附上 行車執照 影本一份)。
3. 欠稅車需附上 :行照及車籍證明資料影本各一份。
4. 公司若歇業:附上歇業證明文件。
◎ 政府機關: 車輛回收免負責人身份證影本,只需負責單位 主管蓋章 即可辦理回收。
三、原車主已往生:
1. 戶籍謄本(登記載已除戶)一份。
2. 繼承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車輛未辦理繼承者請準備車主另一伴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。(第一順位)
3. 車主死亡證明書影本一份。
4. 報廢單或繳銷單影本一份(無者備行照正面影本一份)。
5. 車子如有欠稅請附上戶口名簿影本一份、車籍來源資料影本一份。
◎非車主本人(如:親友為代理人)需外加代理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◎兩面車牌尚未到監理站辦理報廢手序時,車體可先做環保回收程序及回收當日領補貼金。
◎車主本人姓名有改名字者,請附上戶籍騰本(須證明以改名字)一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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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廢汽車回收 1.5 萬元起+ 1000 元環保署獎勵金 |
◎ 車體補貼現金之高低,可依車輛廠牌、車型類別、排氣量 ( c.c 數 ) 、年份、 … 等來補貼 ! |
◎ 另收: 停駛車 (車輛已停駛停牌者可報廢回收) |
註銷車 (車牌已註銷者可回收領補貼金) |